本行政命令附表二中未被征收对等关税的商品包括:
- 书籍、信息资料、期刊
- 钢铁和铝制品进口(另行征收25%关税)
- 外国制造的汽车及主要汽车零部件(引擎、变速器、动力总成零件、电气组件)(于2025年4月3日另行征收25%关税)
- 铜、药品、半导体、木材制品、关键矿物、能源产品、特定电子集成电路及其零件
- 对汽车零部件征收的25%关税最迟将于2025年5月3日实施。
对汽车零部件征收的25%关税最迟将于2025年5月3日实施。
对马来西亚的挑战与影响
美国约占马来西亚出口总额的11.3%,其中对美出口的电气与电子产品(E&E)约占马来西亚总出口的7.9%。就整体电气与电子产品出口而言,美国占马来西亚此类出口的约20%。
根据行政命令的附表二,半导体目前在互惠税项下享有有限的豁免。然而,含有半导体芯片的商品并未被列入该清单,且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对半导体单独征收关税。
在全球层面,美国约占全球进口总额的24%。这些关税措施将改变国际贸易的结构,并可能导致全球贸易活动放缓,尤其是在马来西亚的一些贸易伙伴面临更高幅度的关税上调的情况下。
马来西亚因其贸易伙伴被征收关税而可预见的外溢效应如下: